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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科创奖励实施办法(暂行)》、《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教师奖励实施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

时间:2013-04-10   来源:金沙集团wwW3354CC    阅读:

工学20132

学院下属各单位:

《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科创奖励实施办法(暂行)》、《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教师奖励实施办法(暂行)》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金沙集团wwW3354CC

2013年4月10日

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科创奖励实施办法

(暂行)

为深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精英人才的培养,根据《华侨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管理条例(试行)》、教育部《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奖励对象

金沙集团wwW3354CC在校期间获得本办法所规定的各类科技创新成果的学生,以及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教师。科技创新活动包括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福建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华侨大学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立项、金沙集团wwW3354CC科技文化节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。

二、奖励范围及标准

1、对参加“挑战杯”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金沙集团wwW3354CC科技文化节的学生和带队指导老师进行奖励,标准如下:

院级

校级

省级

国家级

学生

指导

老师

学生

指导

老师

学生

指导

老师

学生

指导

老师

特等奖

1000

1000

1200

1200

1500

1500

5000

5000

一等奖/金奖

800

800

1000

1000

1200

1200

3000

3000

二等奖/银奖

500

500

800

800

1000

1000

2000

2000

三等奖/铜奖

200

200

500

500

800

800

1500

1500

优秀奖

100

100

200

200

300

300

1000

1000

2、对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立项的学生和指导老师,按照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立项结题后,分别给予该项目集体追加5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奖励。

3、学术论文(仅限本科学生)

(1)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、收录在SCI、EI、ISTP三大索引的学术论文,每篇奖励2000元;

(2)在国内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每篇奖励1000元;

(3)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每篇奖励300元。

4、专利(以授权为准)

(1)发明专利,奖励3000元/项;

(2)实用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,奖励1000元/项;

以上须为第一作者,学术期刊类别以华大科技处和人事处制定标准为准。

5、以上款项中未作规定、科创成果确实突出、需要奖励的,可由学生或老师本人提出,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奖励。

三、资金申请办法

1、组织领导:学院成立金沙集团wwW3354CC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,学院院长任组长,党委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,院委团负责人、学院办公室负责人、教学秘书为小组成员,负责受理学生和老师的申报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团委负责人兼任。

2、申请时间:以学年为单位,每年10月20日之前申请上一学年的成果奖励。

3、申请程序:

(1)申报人填写《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、作品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。

(2)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收汇总申报材料。

(3)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,确定奖励金额。

4、本办法所规定奖金在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中列支。

四、本办法所规定科技创新成果从2012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。

五、本办法由金沙集团wwW3354CC工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附件1:

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生科技活动情况记录表

活动名称

指导老师姓名

班级

指导学生数

指导时间

活动内容

参加活动学生签字(3人)

此表每次填写一次,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送金沙集团wwW3354CC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确认。附件2:

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表

姓名

性别

联系方式

专业班级

政治面貌

成果(选项填写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)

科技创新竞赛

(请说明赛事名称、级别,获奖等级、时间和团队其他成员等)

学术

论文

(请说明论文题目、期刊名称、期刊级别、发表时间和其他作者等)

学术著作

(请说明著作名称、发行出版社、著作字数、出版时间和其他作者等)

专利成果

(请说明专利名称、专利类别、授权时间和其他作者等)

其他成果

(请说明成果类型、成果名称、成果等级和时间等)

学院审核意见

(确定具体奖励措施)

附件3:

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

序号

成果名称

成果说明

作者

奖励金额

备注

1

2

3

4

5

6

7

8

9

10

11

12

金沙集团wwW3354CC“光微奖/助学基金”教师奖励实施办法

(暂行)

一、奖励对象:

在金沙集团wwW3354CC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。

二、奖励范围:

1、学院每学年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或与教学科研、科创指导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获优秀表彰的教职工。

2、学院每学年评出的优秀班主任、优秀党政工及教辅人员。

三、奖励的标准:

每年根据经费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