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您的位置: 金沙集团wwW3354CC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开展2013年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的通知

时间:2013-04-19   来源:金沙集团wwW3354CC    阅读:

  

各团支部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我校学生实践教育全过程,引领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,通过社会服务与课堂学习的相互结合,在服务学习中受教育、长才干、做贡献,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,不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,决定2013年的社会实践继续在全院范围内实行立项资助重点团队制度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“青春在服务学习中闪光”为主题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,紧扣服务学习、实践育人的核心思想,以服务的理念、积极的行动、专业的知识深入基层,参与社会价值核心体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,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探索。

二、活动分类

学校为申报团队提供了部分参考题目(附件1),主要分为海西发展类、志愿服务类、文化传承类、社会民生类、科技应用类、三农建设类、华夏溯源类(境外生为主)等七大类。

三、申报立项程序及有关说明

1.宣传动员:学院将在418日晚7点在洪祖杭1-6举办社会实践宣讲会,2012级全体同学、金沙集团wwW3354CC所有团支部委员、金沙集团wwW3354CC其他年级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参加,其他同学自行前往。

2.联系实践地点或服务对象:团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。为工作便利,各团队可于419(周五)前到学院团委开具有关证明(证明书背面有接收单位的反馈小函),自行与实践地或服务对象联系,并得到接收证明。(没有具体实践接收单位的,在上报申材料时需上交书面说明材料) 

3.组建团队:团队组建可以由学院组织、专业老师组织,学生团体组织,也可由不同学院、专业、年级的学生(含研究生)自行组队。每个团队需由四人(含)以上组成,设负责人一名。有境外生参与的团队可优先考虑。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,但是一个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三个团队。可以邀请指导老师直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但费用自理或由其所在单位支持。团队必须明确一个归属指导单位,可以是负责人所在学院,也可以是其他教学或科研、行政单位。   

团队负责人会同指导老师筛选签定团队成员,确定团队成员的身体状况,不适合者不予推荐。

4.申报立项:各团队需依据《华侨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》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426日之前将纸质材料(A4双面打印)递交到院团委办公室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w22693576@163.com(发送文件名为实践题目+负责人)

5.校、院二级论证审批:

1)学院团委将召开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上报团队进行评审并排序,向校团委上报。

2)校团委从学院上报的团队中筛选出重点团队,其他团队送回学院进行评审。同时,根据送回的团队数量将资助资金一并下发到学院。

重点团队倾向:有长期科学规划,教师带队且能够实施3年(含)以上实践活动的项目(一次立项获3年资助资格,要求出较好科研成果或社会效应);能应用专业知识,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学习,做贡献的实践项目;境外生参与人数比例较高的实践团;紧扣当前主题,服务海西建设的社会实践项目;有教师带队全程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。

3)院团委将在5月上旬对属于学院评审的团队进行评审,并确定各支团队的资助金额并将《华侨大学2013年学生社会实践学院评审确定资助情况一览表》填报校团委,作为学校立项发文及发放资助经费依据。

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。初审由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筛选出10支进入复审的团队。进入复审的团队需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和答辩。

注:学校评审确定和学院评审确定的团队都属于校级立项资助,在活动结束后都具备同样的评优资格。

凡获得校级资助的实践项目团队,需签订社会实践资助协议,方可按财务要求和协议规定获得前期资助经费(70%)。

6.培训动员:6月上旬,校团委将对获得立项资助的社会实践团队的领队、指导老师和学生进行专题培训。

7.出征仪式和开展实践活动:7月中旬,学校将在两校区分别隆重举办2013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。

8.总结表彰:开学后第一周将举办社会实践图片展,各实践团队应将总结材料(见材料清单)报送院团委,报送方法同第4点。校团委将在第二周对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评比表彰,并编辑有关总结材料。

9.资助说:为减少同学经费压力,资助经费将在签订资助协议后发放总额的70%,完成实践返校后根据相关发票及经费明细表补发剩余的30%。实践结束后,各团队须递交《华侨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经费支出明细表》及相关开支税务发票。对于没有按照申报计划进行社会实践的团队(因特殊原因经过审批可以考虑同意更改实践计划),一经查实,除将追回实践经费外还将对相关同学予以严肃处理。

10.申报创新实践学分: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将继续与实践课程相结合,设立2个创新实践学分,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相关实践培训课程,并按规定完成实践任务后,可以申请2个创新实践学分。学分费由学校统一承担。

学生需提交的材料.zip

 需学院团委填写的表格.zip

 

金沙集团wwW3354CC团委

2013415